《会员三百项目》细则
一、《百户百万元》细则:
1、参加百户百万元活动(以下简称:活动)的个人或单位必须是本协会会员或会员单位,其发展的新会员养殖户,需在活动指定单位购买种兔,方为有效。
(指定供种单位正在征集,于下期公布,报名单位请致电01089681949联系)
2、每户购买种兔数量至少为13只,超过13只,按 购买种兔总数/13 的结果舍弃小数点后位数取整计算。
(例:一户购买36只,36/13=2.76..... ,取整数2,按发展2户计算)
3、在指定供种单位购买种兔,需填写购买表格,其数量计数归于"中介人"(也可叫主办人)一栏所填的参加活动的个人或单位。
如果所填"中介人"未报名参加本活动,则该计数作废。
4、所有指定供种单位需每月将表格汇总统计,并将结果反馈给本单位“中国兔业”,并将在每期报纸公示前十名。
5、未在指定供种单位购买的种兔的个人或单位,其计数虽不生效,但仍可在当地有关单位申请每只种兔100元的补助。
6、在活动截止日期前,每发展够100户标准,即可由供种单位按照3万元标准奖励,并将其计数清零从新开始计算。
7、本活动由2008年6月1日开始,截止至2009年5月31日,届时所有计数清零。
8、如遇不可抗因素(自然灾害等)造成活动中止或暂停,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华祥兔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。
二、《百名新会员》细则:
1、参加本活动的个人或单位,必须为本协会会员。(以下简称:会员)
2、会员所发展新会员数量,按照新会员的入会表格所填写"中介人"(或叫主办人)一栏计算。
如果所填"中介人"未报名参加本活动,则该计数作废。
3、每期报纸公示前十名姓名及其发展数,做到公开、公正。
4、本活动由2008年6月1日开始,截止至2009年5月31日,届时所有计数清零。
5、对于在活动期内,发展够100名的会员,予以2万元奖励。
6、如果在活动截止日期前,已有人发展够100名会员,则活动提前结束,并开始新一轮活动,其活动时间及细则届时重新发布。
7、如遇不可抗因素(自然灾害等)造成活动中止或暂停,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华祥兔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。
三、《百名新网员》细则:
1、参加本活动的个人或单位,必须为本协会网员。(以下简称:网员)
2、网员所发展数量,按照新网员的入网表格所填写"中介人"(或叫主办人)一栏计算。
如果所填"中介人"未报名参加本活动,则该计数作废。
3、每期报纸公示前十名姓名及其发展数,做到公开、公正。
4、本活动由2008年6月1日开始,截止至2009年5月31日,届时所有计数清零。
5、对于在活动期内,发展够100名的网员,予以3千元奖励。
6、如果在活动截止日期前,已有人发展够100名网员,则活动提前结束,并开始新一轮活动,其活动时间及细则届时重新发布。
7、如遇不可抗因素(自然灾害等)造成活动中止或暂停,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华祥兔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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