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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洪森28香》兔肉连锁店加盟合同

2008年12月18号
中国兔业协会 版权所有,未经许可 转载必究!

       甲方 (开店方):
  乙方 (服务方):
   中国农技协北京华祥兔业中心兔产品加工部
   四川省内江市益东兔业有限责任公司

  为了提高人们兔肉消费水平,推进兔业产业化进程,经甲、乙双方在“自愿、平等、互利、诚信”的原则下,为兴办兔肉专卖连锁店达成以下协议:
   一、连锁店名称: 《洪森28香》兔肉连锁店
   二、连锁店地址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。
   三、办店面积及规模:店面____平方米,加工房_______平方米;日加工量白条兔____只,年加工量白条兔____只。
   四、办店有关证、照、标牌,由甲方负责申报办理营业执照、卫生许可证、标牌等有关依法经营证照。
   五、统一商标 使用乙方“洪森二八香”品牌。
   六、统一品牌 采用国家和知识产权局已授权的兔肉深加工“兔肉食品卤制香料”发明专利和“兔肉食品的腌制香料”、“兔丁的加工方法”、“九刀兔的加工方法”等申报专利等专有技术,利用白条兔分割部位加工麻辣味、香酥味、酱卤、熏蒸、烤兔五类系列熟食品;推广销售白条兔家庭自作佳肴的“兔肉食品的卤制香料”专利产品;此外,还可提供卤制猪头、耳、尾、排骨、猪蹄等制品技术;金丝丝牛肉制品等,以上品牌均由乙方提供全套技术。
   七、统一设备 为适应以上品牌,由乙方提供设备选型,甲方购买有关小型设备。
   八、统一技术培训 由甲方选派1-2名生产人员去乙方加工厂实地培训全套生产技术,时间一个月,学会为止。
   九、统一供料 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成套生产技术配方,大部分香料由甲方自购,少数核心料由乙方提供(费用由甲方支付),按要求平价保障供给甲方。
   十、统一卫生要求和着装 《洪森28香》兔肉专卖连锁店统一按照GB14881-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(乙方提供甲方)由乙方严格执行。
   十一、通过乙方网站或技术交流资料经常交流、通报、讨论有关品牌技术,必要时由乙方选定一个标牌连锁店集中组织技术交流、示范。
   十二、统一收费标准 乙方收取甲方专利使用和技术培训费1.8万元,在订立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乙方。
   十三、违约责任:1.乙方因提供技术和不及时供料等因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,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。
           2.甲方未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、配方进行生产和卫生管理,所造成乙方经济、荣誉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。
   十四、争议的解决 凡甲、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,由甲、乙双方在平等、诚信原则下协商解决不成,可提交行政、司法解决。
   十五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、乙双方书面补充生效。
   十六、本协议一式三份,甲方两份,乙方一份,由甲、乙双方代表签字生效。

  甲方: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乙方:

   法人代表:
   地 址:
   邮 编:
   电 话:
   帐 号:
   网 址:

  本协议于2004年  月  日 签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