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北京市怀柔区公证处公证员在大会上宣读公证词。
(中为公证员田淑芳,右为王义华教授,左为王永祥主任)
根据北京华祥兔业有限公司的申请,我处委派公证员田淑芳,其他工作人员梁志玲、范大岭于二00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在怀柔区响水湖山庄对四只肉兔、三只毛兔、九只獭兔的质量实地检测及评分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,评比结果为:
(一)肉兔:第一名,笼号286,耳号F0020,总分106.05分;
第二名,笼号285,耳号440,总分98分;
第三名,笼号264,耳号无,总分96.5分;
第四名,笼号288,耳号50032,总分91.2分。
(二)毛兔:第一名,笼号280,耳号31,总分132.1分;
第二名,笼号266,耳号5515,总分131.7分;
第三名,笼号298,耳号5087,总分124.9分;
(三)獭兔:第一名,笼号221,耳号L70166,总分111.8分;
第二名,笼号261,耳号C0464,总分103.5分;
第三名,笼号203,耳号3125,总分102.6分;
第四名,笼号235,耳号L7C1554,总分101.1分;
第五名,笼号282,耳号562,总分89.5 分;
第六名,笼号216,耳号L75966,总分89分;
第七名,笼号212,耳号3733,总分87.9分;
第八名,笼号218,耳号F088,总分83.2分;
第九名,笼号281,耳号B063,总分81分。
兹记明本次评选活动符合评选规则,评选结果真实、有效。
北京市国泰公证处
公证员:田淑芳
其他工作人员:梁志玲、范大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