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兔业与服务》编辑部:
对钟利民文:《缘何频出昙花一现的“兔王”》,我认为有点“成者为王,败者寇”的味道,有些不妥。应该说:“兔王”对兔业有推动作用。如八十年代的石磊,在1985年杭州的会议上,石磊就影响了一大批人,包刮我;九十年代的王玉梅,确实上规模,搞兔皮、兔肉加工,用兔皮边角料做玩具,引起中央领导对兔业的关心,可以说,王玉梅对兔业功不可没!我在1994年搞獭兔开发,到1995年兔子多了没去处,写信向王玉梅求助,是她派人派车运走了我的600只存兔,并帮助我与北京元隆公司挂勾,解决兔皮销路,我这时才走出困境。我只是从报刊上看到她的事迹,冒昧写信给她,她就帮助了我,没有向我推销种兔,没有从我这里得到好处,纯粹是帮助外省的一个养兔场,令我至今难忘;再说昝建梁培养的“巨高”长毛兔确实产毛量高,对中国长毛兔超过西德长毛兔的产毛量作出了贡献。至于犯罪的兔王,那只是极少数。如果中国的兔业仅停留在家庭养殖上,全部低调,那么,兔业还能做大做强吗?我们不能求全责备,更不能以成败论英雄,否则,谁还会去闯呢?
请你在编《史记——中国兔业与服务》一书时,应将他们的情况列入。在兔业专家中,我最敬佩的是王维廉,他在1994年发表在《中国畜牧水产报》上的文章启发了我开发獭兔养殖,多年来,他一直为兔业奔走呼喊,写书办报,从不间断,是兔业有功之臣。